組織應確保與碳排放管理相關的人員具有基于相應教育、培訓、技能或經驗所要求的能力,無論這些人員是為組織或代表組織工作。組織應識別與主要排放源及與碳排放管理體系運行控制有關的培訓需求,并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來滿足這些需求。
組織應保持適當?shù)挠涗洝?/div>
組織應確保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員認識到:
a)符合碳排放方針、程序和碳排放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
b)滿足碳排放管理體系要求的作用、職責和權限;
c)改進碳排放績效所帶來的益處;
d)自身活動對碳排放核算、報告、控制、交易和遵約產生的實際或潛在的影響,其活動和行為對實現(xiàn)碳排放目標和指標的貢獻,以及偏離規(guī)定程序的潛在后果。
4.5.3信息交流
組織應根據(jù)自身的規(guī)模,建立關于碳排放績效、碳排放管理體系運行的內部溝通機制。
組織應建立和實施一個機制,使得任何為其或代表其工作的人員能為碳排放管理體系的改進提出建議和意見。
組織應決定是否與外界開展與碳排放方針、碳排放管理體系和碳排放績效有關的信息交流,并將此決定形成文件。如果決定與外界進行交流,組織應制定外部交流的方法并實施。
4.5.4文件
4.5.4.1文件要求
組織應以紙質、電子或其他形式建立、實施和保持信息,描述碳排放管理體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關系。碳排放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
a)碳排放管理體系的范圍和邊界;
b)碳排放方針;
c)碳排放目標、指標和碳排放管理實施方案;
d)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包括記錄;
e)組織根據(jù)自身需要確定的其他文件。
注:文件的復雜程度因組織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取決于:
-組織的規(guī)模和活動類型;
-過程及其相互關系的復雜程度;
-人員能力。
4.5.4.2文件控制
組織應控制本文件所要求的文件、其他碳排放管理體系相關的文件,適當時包括技術文件。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程序,以便:
a)發(fā)布前確認文件適用性;
b)必要時定期評審和更新;
c)確保對文件的更改和現(xiàn)行修訂狀態(tài)作出標識;
d)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文件的相關版本;
e)確保字跡清楚,易于識別;
f)確保組織策劃、運行碳排放管理體系所需的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對其分發(fā)進行控制;
g)防止對過期文件的非預期使用。如需將其保留,應作適當?shù)臉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