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廣東全國碳交易市場企業(yè)2016年度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報告核查任務分工的通知
粵發(fā)改氣候函〔2017〕5972號
廣州、佛山、肇慶市發(fā)展改革局(委),各有關企業(yè)、
核查機構:
根據我省
碳排放核查機構與核查對象(企業(yè))不得有利益沖突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部分核查機構相關情況的報告,我委對廣東參與全國碳交易市場企業(yè)2016年度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報告核查工作任務分工(粵發(fā)改氣候函〔2017〕5831號附件)進行部分調整(詳見附件),請各有關單位及時做好調整銜接,確保核查工作順利開展。
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13日
?。?lián)系人及電話:
廣東省碳交易工作組,020-83138670、83138604; 郵箱:gdets@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