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的收益到底有多少?對項目收益如何影響?
本文主要回答這個問題。
2016年10月27日,國務院印發(f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fā) 〔2016〕 61 號)提出:
要啟動運行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建立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制度,強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基礎支撐能力。
2017年3月14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2017年 第2號,提出:我委正在組織修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即日起,暫緩受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
方法學、項目、減排量、審定與核證機構、交易機構備案申請。待《暫行辦法》修訂完成并發(fā)布后,將依據(jù)新辦法受理相關申請。
由此可以判斷,為
碳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國家對CCER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本文的部分內容參考舊規(guī)則,由于未來規(guī)則要改變,所以涉及流程的內容僅供參考。
一、碳市場形成的基礎
1、碳減排企業(yè)要求要求
在“國發(fā) 〔2016〕 61 號”中提出:
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大型發(fā)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kWh以內。
2、碳減排地區(qū)要求
根據(jù)“控制溫室氣體方案”,國家對不同省份下達了不同的減排約束指標,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1:國家對各省的減排要求
北上廣、津冀、江浙魯這些經濟最發(fā)達的省份,能耗大、排放量高,加上減排力度最大,需求會比較旺盛。而這些地方的可再生能源(碳減排量指標產生量)并不多。
3、碳減排市場體量
根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數(shù)據(jù),2015年全國GDP為67.67萬億元;根據(jù)《BP能源統(tǒng)計年鑒2016》,中國2015年全國的二氧化碳(CO2)排放總量為915389.68萬噸,即91.54億噸。因此,萬元GDP碳排放為1.35噸。
根據(jù)“控制溫室氣體方案”,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即下降到萬元GDP1.11噸。
假設“十三五”期間GDP的年增長率為6%,到2020年GDP將達到86.37萬億元;與目前的排放水平相比,要減排22.05億噸。企業(yè)在現(xiàn)有條件下的減排潛力十分有限,預計大部分減排量要通過“碳排放交易”的形式開展。
如果按照
北京市目前的
碳交易價格——50元/噸,則整個減排市場交易總額將達到1102億元。
二、如何申請CCER
1、申請的過程
2、申請過程項目業(yè)主的工作
三、業(yè)主的收益與支出
1、各地碳市場價格
從2011年11月起, 國家發(fā)改委即已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
深圳市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從2013年6月開始,7個試點省市相繼啟動交易。在此基礎上,2015年12月中國明確提出計劃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第一階段將涵蓋
石化、
化工、
建材、
鋼鐵、
有色、
造紙、
電力、
航空等重點排放企業(yè)。
以北京市為例,2017年重點監(jiān)測的排放單位947家,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全市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45%,核發(fā)重點排放單位既有設施配額約4600萬噸。如果超標排放,將面臨市場交易價3倍的罰金。
據(jù)了解,目前全國已有9家交易機構,還有更多地方表示要建立交易機構。由于目前是示范階段,各地的交易規(guī)則相差很大,且地區(qū)保護性強。因此,各地的碳交易價格差異非常大。 下表是2016年12月某日從7個交易試點獲取的當日最高碳價。
表2:12月底某日各交易所的最高交易價格
可以看出,各地碳價差異非常大;除了成交價,各地的市場活躍度差異也比較大。
全國性的碳減排交易市場建立起來,價格將逐步統(tǒng)一。而且,控制溫室氣體方案”將形成碳減排量的硬性需求,提高碳減排指標的價格。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的初步估計,從長期來看,每噸CO2當量的價格300元的碳價是真正能夠發(fā)揮低碳綠色引導作用的價格標準。
2、業(yè)主的收益
鑒于各地碳價差異大,要算光伏項目帶來的收益,首先要選擇合適的地點。本文以10MWp的項目為例,采用價格最高的北京和價格最低的廣東來進行計算。
表3:北京、廣州的碳減排收益對比
從上表可以看出,按照當?shù)亟灰姿淖罡呤蹆r,10MWp的項目:
在北京,每年的售電收入約為57.69萬元,平均每度電收益為5分錢;
在廣州,每年的售電收入約為8.48萬元,平均每度電收益為1分錢。
然而,如前文所述,要經過一系列的注冊、核查等工作,項目才能獲得CCER指標進行出售,這些都需要費用。
3、業(yè)主的支出
業(yè)主在獲得CCER出售收入之前,需要支付兩筆費用:
1)項目開發(fā)費用,包括PDD編制費用、審定核查費用;
2)CCER交易費用
1)PDD編制費用
大約在2~10萬之間
2)審定核查費用
經國家發(fā)改委氣候司認可的申請與
核查機構包括:中國質量
認證中心、 中環(huán)聯(lián)合認證中心、廣州賽保認證中心 ;若項目年碳減排量超過6萬噸時,審定和核證要找兩家不同的單位。一般的收費標準為
1個10MW的光伏項目,在獲得第一筆碳減排收入支出之前,大約的支出為
3)碳交易所收費標準
北京環(huán)境能源交易所:場內掛牌交易(交易量小于、等于1萬噸)雙向收取千分之五的服務費用;場外交易(交易量大于1萬噸)雙向收取千分之七點五的服務費用。
深圳排放權交易所:雙向收取千分之六的服務費用。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雙向收取千分之五的服務費用。
4、業(yè)主的綜合收益
還以前面北京、廣州10MW項目為例
10MW項目業(yè)主綜合收益
由此可見,
CCER的開發(fā)、交易過程需要一定的費用,當項目的年發(fā)電量太少、預期收益太低時,項目可能出現(xiàn)入不敷出的情況。因此,要開發(fā)CCER項目前,首先要對項目的收益進行評估。